生于湖北武昌,卒于北京。广东南海人。1937年,从南京国立戏剧专科学校毕业。次年,与同学组织友联剧团。该团大部分成员后编入抗敌演剧第七队,在安徽、江西、福建一带演出,冼群任队长,并编写了《烟苇港》《反正》《代用品》等剧本。1939~1941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馆话剧组长和指导。1942年,在桂林组建海燕剧艺社,任编导主任。导演过《夜上海》《北京人》《日出》《青春不再》和《林冲夜奔》等剧目。出版有剧作《抗战独幕剧集》(1938)、《代用品》(剧本集,1940)、《小三子》(1940)以及理论专著《戏剧学基础教程》(1940年,再版)、《戏剧手册》(1942)。1946年3月起,任桂林剧专剧团编导,先后导演了《云雀》《孔雀胆》《金玉满堂》《续弦夫人》等剧。1948年夏,在上海参加清华影片公司,导演了电影《北京人》,编写剧本《陋巷》。
第一次全国文代会结束后不久,在《文汇报》(1949年8月27日)发表《关于“可不可以写小资产阶级”问题》,反对小资产阶级人物只能成为影剧作品的配角。文章引发一系列讨论,被迫在1952年电影界文艺整风中作了自我检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分别在中央电影局艺术处、上海电影制品厂、北京电影制片厂工作,编导电影《女司机》(1951)、《龙须沟》(1952),探索表现社会主义新人、新女性的电影语言,注意使结构影片的手法适合中国观众的欣赏习惯。这两部影片,镜头联结上的跳跃性小,画面色彩柔和,构图平整丰满,风格朴素、清新。1955年2月7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