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包括以下两个方面:①组织与内部上下级组织和平行组织关系。对上级组织而言,本级组织是下级组织;对下级组织而言,本级组织是上级组织;对内部平行组织而言,本级组织与平行组织互相不隶属,但有互相帮助、合作与交流的关系。以某地级市政府为例,它是省级政府的下属组织,同时又是市内各职能机构的上级领导组织,它与其他省份地级市政府是平行组织。②组织与外部组织的关系。从宏观角度来分析,“外部”是指本组织所属组织大系统之外的组织,如瑞士与德国的各级政府组织,分属各自国家执政党、政府组织大系统,互相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互为外部组织。从中观角度来分析,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和单位是一个组织系统,另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和单位是外部组织,如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从微观角度来分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单位的下属二级机构和单位之间互为外部组织,如某级县政府下属的甲镇与乙镇、某高校下属的土木学院与外语学院。
为了确保政令得到准确理解与执行、遂行工作任务,中外组织都强调内部层级关系和责任,不允许组织关系出现混乱现象,不允许超越组织层级关系来传递政令和执行公务(特殊情况下,下级或组织成员个人可以越级向最高领导层反映情况和举报等除外)。
在组织传播方面,组织内部同样不允许超越组织层级发表言论(表态)、传达和解释政令。这种情况,公文的转发特别典型。如中国国务院及所属部委只直接向省级政府发文,省级政府收文后加上通知文字转发到地市州级政府,地市州级政府收文后加上通知文字再转发到县级政府,这时就会出现《××县政府关于转发××市政府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转发××部关于××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这样的公文标题。这种层层转发并非玩弄文字或叠床架屋,而是体现了对下属组织和基层组织的重视,强调了政令传达和贯彻必须逐级知晓、逐级执行,不能越级传达和指挥。组织直接创办和管理的传播媒体更是必须忠实传达组织的政令和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