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地质编录的记录内容包括研究地质现象和信息记录手段两部分。①研究地质现象。指由天然的或人工揭露的露头、探矿工程获取的岩心(粉)以及人工采集的标本、样品等所反映的宏观的和微观的自然地质信息。②信息记录手段。指记录地质信息的方式,如数字、文字、素描、拍照、音像、电磁、计算机记录等。记录介质包括纸质、电磁介质等。
原始地质编录使用的量具、绘图工具应符合质量要求,量具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定期检验,检验报告应与原始地质编录一同归档。采用自动记录、绘图软件进行编录的,其软件应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相应的权威机构正式发布,并获得勘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采用的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应符合中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土资源行业的规定。数值要反映其精确程度,写出全部有效数值。
原始地质编录包括现场编录、整理两个步骤。①现场编录。指编录人员通过地质观察、取样分析、试验鉴定和其他相应工作保留下来的对地质体和地质现象的有关图件、影像、数据和文字记录。原始地质编录应认真观察研究地质现象,记录要真实、客观。测量地质体的位置、产状、形态等数据要准确,采集标本、样品的规格和数量要满足要求,地质露头或勘查工程的地理位置、标记、编录的时间、气候、参与编录的人员及分工等记录要全面,要区分实际观测资料与推断解释资料。现场编录工作必须在现场进行,严禁事后记录。对人工露头和工程的原始地质编录,要在编录人员及时监督、施工质量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编录人员熟悉工作区的地质设计、地质情况和与矿区勘查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原始地质编录应随工作进展逐日或随施工进展及时进行。②整理。指编录人员在室内根据野外测量结果和采集到的标本、样品的鉴定及测试数据,对现场编录的内容进行修正、补充、计算相关数据、制图、制表,并按规定的格式整饰,编写各类地质编录小结等。对整理过程中发现文字记录描述的地质内容不全面、不准确,专业用语使用不恰当,图件要素不全,文字记录与素描图不一致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到现场核实后处理。在经过研究、论证、实地核对、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对原始编录中的地质体代号、各类编号、岩矿石名称、术语及与此有关的文字描述等进行修改。但无论是手工资料,还是计算机资料,这些改动均不得在原始资料上涂抹修改,应采取批注的形式,注明修改原因、批注人及批注日期。
在固体矿产勘查中,原始地质编录一般包括实测地质剖面、中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大比例尺化探、探槽、探井、坑道、钻孔、工程测量、采样等方面的原始地质编录。原始地质编录所收集的资料是编制各种综合地质图件的基础,是进行综合研究的一手资料,也是评价区域地质和矿床特征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