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网服务提供者可以是国有企业、商业公司、非盈利机构等,通常大型的电信公司同时也会是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在20世纪80年代已有在线服务提供商向用户提供有限的访问因特网的功能,如电子邮件交换,但是普通公众尚无法完全访问因特网。1989年,在澳大利亚和美国出现了第一批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向公众提供直接访问因特网(按月收费)的服务。
因特网服务提供者为个人和企业访问因特网提供拨号连线、综合业务数字网(integrated service digital network,ISDN)、数字用户线(digital subscriber line,DSL)、光纤等上网服务,还可以提供包括主机托管、电子邮件、网页寄存、虚拟服务器等增值业务。
由于接入国际互联网需要租用国际信道的成本对于一般个人和企业用户是无法承担的。因特网服务提供者作为提供接入服务的中介和桥梁,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中转站,租用/建立国际信道和大量本地链路,通过集中使用、分散压力的方式,向本地用户提供接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