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因子分为非生物因子和生物因子。
非生物因子是除生物以外的所有生态因子,主要包括气候、土壤、地形等因子。气候因子主要指太阳辐射(光照)、温度、降水、风、气压等;土壤因子主要指土壤理化性质,如质地、容重、温度、水分、透气性、酸碱度(pH)、氧化还原电势(Eh)值、有机质、矿质养分等;地形因子包括海拔、坡向(阳坡、阴坡)、坡度、坡位等。
生物因子指生物(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影响,如生物之间的竞争、共生、寄生、捕食关系,动物对植物的生态作用,植物-土壤微生物之间的反馈作用等。
各生态因子还可细分,如非生物因子中的光照因子可进一步分为光强(光量)、光质、光周期等;温度因子可细分为最低温度、最高温度、平均温度、积温等;降水因子可细分为降水强度、降水时间(间隔)、降水频次等;生物因子中的竞争关系可分为种内竞争和种间竞争。
根据稳定程度的差异,生态因子可分为稳定生态因子和变动生态因子。前者是指常年保持不变的因子,如太阳辐射常数、地磁、地球引力等。后者是随时间而变化的因子,包括季节、潮汐等周期变动因子和地震、病虫害、极端气候事件等非周期变动因子。
生物因子之间、非生物因子之间以及生物因子与非生物因子之间相互作用,驱动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交换与信息传递。
主要包括:①综合性。各生态因子不是独立地作用于生物,而是不同程度上与其他生态因子相互影响、彼此制约,共同发挥作用。例如,光照和温湿度可以共同影响植物的生理过程,光照强度的变化直接影响植物光合作用,同时也会引起群落中空气和土壤的温湿度变化,从而又间接影响了植物的光合作用和其他生理生态过程。生态因子在影响生物的同时,也因生物的响应过程而改变,例如,气候因子影响植物的蒸腾作用,而蒸腾作用的变化又会影响小环境或小气候。②非等价性与主导性。各生态因子的作用或影响大小并不相同,其中有些因子起主导作用,往往不可或缺,称为主导因子。例如,二氧化碳(CO2)、光照、水分和养分是绿色植物光合作用必需的,也是主导因素。③不可替代性和互补性(补偿性、可调剂性)。生态因子虽非等价,但都不可或缺或不可替代;与此同时,某一因子的数量不足时,有时可以靠另外一因子的加强而得以调节或补偿。例如,对碳三(C3)植物光合速率而言,高CO2浓度对低光照有一定的补偿作用。④直接性与间接性。有些生态因子对生物的作用是直接的,有些则是间接的。直接因子(如光照、温度、水分、养分等)直接参与生物的生理过程或新陈代谢;间接因子(如海拔、经纬度、坡位、坡向等)通过影响直接因子(光照、温度、水分等)来影响生物的分布、生理过程或新陈代谢。⑤时间限定性或阶段性。生态因子对生物的影响发生在某一时间范围内,超过此范围,其影响减弱、消失,甚至起负面作用。如冬小麦从营养生长阶段转入生殖阶段必须经历一定时间的持续低温,即春化作用(vernalization),才能诱导和促进成花。⑥周期性。有些因子随时间有周期性变化,如气温、土壤温度、太阳辐射的日变化和季节变化,这些气候因子的节律性变化诱发了植物物候(萌发、生长、开花、枯萎、落叶等)和动物冬眠、迁徙等周期性或节律性变化。⑦具有正效应、负效应或无影响。例如,氮沉降增加对生态系统生产力(或碳汇)的影响,在一些条件下有促进作用,在另一些条件下有抑制作用或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