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伐与疏伐的差别在于,进行生长伐需要确定保留木的最终保留密度(即终伐密度)。保留Ⅰ、Ⅱ级木,采伐Ⅳ、Ⅴ级木,为保留木保留适宜的营养空间,促进林木径向生长。
生长伐主要是调整中龄林的密度和树种组成,促进保留木生长。生长伐需依据本地不同立地条件的最优密度控制表进行。在没有最优密度控制表的地方,可以考虑下述3个条件之一:①立地条件良好、郁闭度0.8以上,进行林木分类或分级后,Ⅰ级木、Ⅱ级木株数分别均匀的林分;②复层林上层郁闭度0.7以上,下层目的树种株数较多,且分布均匀;③林木胸径连年生长量显著下降,枯死木、濒死木数量超过林木总数15%的林分。
采取生长伐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①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②在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或第一次生长伐时,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③Ⅰ级木、Ⅱ级木数量不减少;④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⑤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等。对于天然林,如果出现林窗或林中空地应进行补植。生长伐后保留的林木株数应满足该森林类型、生长发育阶段、立地条件的最低保留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