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进制度主义的公司权力理论来自美国经济学家T.B.凡勃伦的思想。凡勃伦在《企业论》和《缺位所有权》等著作中已经发现资本主义的企业出现了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现象。在凡勃伦之后,美国经济学家A.A.伯利(Adolf Augustus Berle,Jr.,1895-01-27~1971-02-17)和G.C.米恩斯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证明了现代资本主义公司的特征就是所有权与控制权发生分离。米恩斯的管理价格理论也是公司权力理论的来源之一。
美国经济学家W.M.达格尔(William M.Dugger)对公司权力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分析了公司权力的成因、表现和影响。他认为制度结构是权力的源泉,等级社会或阶级社会必然要产生权力。特定制度履行着特定功能,在所有制度履行的不同功能中有一个支配性的功能。其他的功能通过各种方式与支配性功能相联系,或者服务于支配性功能。现代社会由6种制度构成:经济制度、教育制度、军事制度、血缘关系制度、政治制度、宗教制度。其中,经济制度是支配性的,支配性的经济制度具体化为公司,所有非经济制度都与公司发生着联系,或为公司服务。公司可以把其他的制度视为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公司支配社会这种现象被称为“公司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