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运动员产生于体育商业化背景之下。职业运动员是职业体育的主体,以参与商业性质的体育比赛为职业,并以此获得基本薪酬、出场费、奖金和广告赞助等收入。职业运动员具有很高的竞技水平,一般都可达到该项目的顶尖水准。
足球、篮球、冰球、棒球、F1赛车等体育项目的职业运动员与职业体育俱乐部签订了工作合同,借此规定法律框架之内两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俱乐部的名义进行训练和比赛。在成为自由人之前,职业运动员的所有权属于与其签约的职业俱乐部,到了一定期限后运动员可以在俱乐部之间转会。在中国,职业运动员与俱乐部之间签订的工作合同须经过相关项目中心或协会批准注册。网球、斯诺克、高尔夫、拳击等项目的职业运动员不归属于某一俱乐部,基本上以个人名义参加各种级别的职业赛事,以此获取奖金、出场费等报酬。由于职业体育的特殊性,职业运动员的职业生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尤其是篮球、足球、冰球等对抗激烈的项目,可能导致运动员有不同程度的伤病、残疾甚至生命危险。职业运动员的运动寿命相对短暂,因从事体育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为十几年。
中国职业拳击选手徐灿在美国休斯敦战胜世界拳击协会(WBA)羽量级拳王波多黎各选手罗哈斯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是职业体育最发达的国家,拥有的职业运动员人数也位居前列。自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发展职业体育,最早在高尔夫、足球、篮球、乒乓球、排球、网球等项目上出现职业运动员。中国职业运动员的数量逐步增加,在篮球、乒乓球、网球等项目上也出现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职业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