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地讲,电视照明技术主要由照明灯具、吊挂系统、控制系统构成。以光源区分,照明灯具主要包括白炽灯光源、气体放电光源、半导体LED光源。吊挂系统由特殊的吊挂设备组成,灯光吊挂设备主要集中在演播室上空的设备层。其总体特点是:①种类上多样化。演播室大小不同,用途迥异,所以吊挂设备种类繁多。②使用上机动化。在使用上突出灵活、快捷的特点,以适应不同节目的迅速切换。吊挂系统主要种类有定位式、平移式、支撑式等多个种类。控制系统是对灯具亮度及相关功能调节的系统。构成灯光控制系统的各个单元是灯具、调光器以及控制台。调光器是调节灯具亮度的仪器,对其进行集中控制的是灯光控制台。
电视照明技术的目的,是使照明达到电视演播室录制的技术标准,进而实现电视照明的艺术表现。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电视照明技术需要满足照度要求与色温要求。其中演播区的垂直照度应达到1500lux,为此主要选择效率较高、能够使演播室垂直照度达到摄制照度要求的灯具。随着摄像技术的发展,摄像机由标清走向高清,对绝对照度的要求越来越低。为了使画面中的色彩准确还原,必须达到色温统一。这种统一包括两点:第一是灯具色温的统一,前提是选择色温准确的灯具(统一使用3200K或5600K的灯具),如灯具色温不统一,可通过色温滤色片进行调整;第二是摄像机的白平衡色温值与照明环境的光源色温相一致,例如光源色温是3200K,摄像机的白平衡色温值也应设置在3200K;光源色温是5600K,摄像机应设置在5600K。
广义地说,人物的光线造型、灯光色彩学等方面也属于照明技术的范畴。通过光线造型使人物形象饱满立体,使画面的立体感、层次感、空间感得以很好地呈现。在虚拟演播室的抠像技术中,就需要依靠光线使人物造型立体,并使人物与蓝屏或绿屏充分分离,从而能够完成正常的抠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