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时间约在公元1世纪。相传乔答摩为此派的创立者。
印度古代哲学派别。婆罗门教系统的六派哲学之一,印度最早系统探讨逻辑与辩论规则的思想流派。
产生时间约在公元1世纪。相传乔答摩为此派的创立者。
正理派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印度古代围绕早期婆罗门教祭祀规定的辩论及推理。弥曼差派、佛教、耆那教的一些较早的典籍及史诗《摩诃婆罗多》中都曾论及与正理派思想有关的辩论方法和推理规则等方面的内容。
“正理”一词的梵语为“Nyāya”。它的原义是“借助其思想能引导出一个结论”,后来就成为印度哲学中专门研究推理和辩论的一个派别的名称。
关于此派的创立者乔答摩的生平等情况,人们现在所能看到的材料有相当成分具有传说的性质,因此总的来说不是很清楚。对他的年代的看法也有多种。学界通常把他的著作与其他派别的著作的内容进行比对,借以推测乔答摩的大致年代。
正理派最早的根本经典是乔答摩的《正理经》(Nyāya-sūtra)。现在人们看到的《正理经》包含着后人删改、增补的成分,约在3~4世纪定型。《正理经》之后,此派的主要典籍是对《正理经》的注与复注等。其中主要的有:筏蹉衍那的《正理经疏》、乌地耶得迦罗(Uddyotakara,6世纪)的《正理经评释》(Nyāya-vārthika)、婆察斯巴蒂·弥尸罗(Vācaspati miśra,9世纪)的《正理评释真义疏》(N.-v.-tātparya-ṭikā)、乌德衍那(Udayana,10世纪)的《正理译释真义详解》(N.-v.-tātparay-pariśuddhi)和《正理花束》(N.-kusumāñjali)等。
12世纪前后,正理派逐步与胜论派相混合。新正理派形成。同时,新正理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克伽自在(Gāṅgeśa,12世纪),他著有《真理如意珠》(Tattvacintāmaṇi)。正理派与胜论派混合之后出现的较重要人物及其著作有:筏罗达拉贾(Varadarāja,12世纪)的《思择之守》(Tārkikarakṣā)、凯沙筏·弥尸罗(Keśava miśra,13世纪)的《思择叙述》(Tarkabhāṣā)和阿难跋陀(Annaṃ Bhaṭṭa,16世纪)的《思择纲要》(Tarkasaṃgraha)等。
根据《正理经》及其古代的注释,此派的基本思想体系是其“十六谛”的理论框架。在这一框架之中,正理派具体论述了其逻辑理论与辩论规则等认识论方面的学说。
正理派把“十六谛”作为其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所谓“谛”(tattva)指实在。正理派在探讨逻辑和辩论等问题时,提出了十六个基本概念或范畴,这些概念或范畴在此派看来是实在的,正确的,因而称为“谛”。十六谛具体指:量、所量、疑、动机、实例、宗义、论式、思择、决了、论议、论诤、坏义、似因、曲解、倒难、堕负。
量(pramāṇa)指获得正确认识的方式或方法。《正理经》中将其分为四种:现量、比量、譬喻量、圣言量。
所量(prameya)指认识对象。具体被分为十二种:我、身、根、境、觉、意、业、过失、再生、果报、苦、解脱。
疑(saṃśaya)是人的一种疑惑的心理状态。有了疑才可能产生推理或引起辩论。
动机(prayojana)指人开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进行推理或辩论的目的。
实例(ḍŗṣṭānta)是一般人和权威者具有相同认识的事例,即人人都承认的事实或真理。它在推理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常常是人们推理时依据的事实根据。
宗义(siddhānta)是推论中所提出的基本观点或论点,推理中的其他成分往往被用来论证宗义的正确性。
论式(avayava)指五支作法的推论式。由宗(命题)、因(理由)、喻(例证)、合(应用)、结(结论)构成。是正理派主要使用的推论模式。
思择(tarka)指当不知事物的真实特性时,通过假设来认识真理的思虑。这是推理中进行思考的一个过程。
决了(nirṇaya)指考虑对立双方的观点,对问题做出决断。
论议(vāda)指在辩论时使用正确认识方法的论证形态,它常表现为五支论式,论议被要求与宗义不矛盾。
论诤(jalpa)指在辩论时虽立论式,但又采取诡辩等不正当手法来取胜。
坏义(vitaṇḍā)指仅破坏对方议论,自己不立论的辩论行为。
似因(hetvābhāsa)指在推理中使用的似是而非的根据或理由。
曲解(chala)是在对方所说的言语中不恰当地选择非对方所指的含义。
倒难(jāti)指仅根据事物的同与异来向对方提出反对的意见,是此派提出的错误非难的主要表现形式。
堕负(nigrahasthāna)指在辩论中出现的各种辩论失败的典型状态或情形。
正理派在“十六谛”的理论框架中论及的问题较多,其中主要的有:四种量、五支作法推论式、推理与辩论失败的主要表现和原因等等。
正理派在认识论方面与许多古印度哲学派别类似,把获得正确认识的方式或方法称为“量”。正理派认为有四种量,即现量、比量、譬喻量和圣言量。
现量指感官与对象接触后所产生的感觉。《正理经》在给现量定义时说:“现量是根境相合产生的认识,不可言说,无误,确定。”这一定义中实际表明了正理派对现量的几个基本特点的看法:首先,现量要产生于感官与外部事物的接触;其次,要不可言说,即所产生的知觉,没有掺入概念和分析;再次,现量应是无误的,即它确实是接触事物后产生的;最后,现量须是确定的,不能带有疑惑或幻觉。
比量指推理,正理派将其分为“有前比量”“有余比量”和“平等比量”三种。有前比量指从因推果,如见黑云推知要下雨;有余比量指从果推因,如见江中充满浊水,推知江的上游有雨;平等比量指同类推理,如见某国的一种树开花,推知另一国的同一种树亦开了花。
譬喻量指根据未知物与已知物的相似来认识未知物。《正理经》在论及譬喻量时说:“譬喻量是根据未知事物与以前熟知的事物的相似来获得关于未知事物的知识。”
圣言量,也称为声量、圣教量或言量。它指可信赖之人的言教。《正理经》在论及圣言量时说:“圣言量是可信赖之人的言教。它有两种:根据可见物所作的圣言量和根据不可见物所作的圣言量。”此处,所谓“可见物”指世间一般可感之物,所谓“不可见物”指作祭祀、升天堂等事。
在正理派所论及的四量中,内容最丰富的是其比量的理论,因为正理派理论体系中的推论式部分和对推理及辩论成败的分析部分,都是对比量的较为深入的探讨。此派的逻辑理论主要体现在其关于比量的观点中。
正理派在逻辑推理方面的特色理论是其确立的“五支作法”的推论式。此派认为,正确的推论式应由五部分组成,即:宗(命题)、因(理由)、喻(实例或例证,分同喻和异喻两种)、合(应用)、结(结论)。具体用例在《正理经》及其注释中有记述。
包含同喻的五支作法推论式的实例为:
宗:声是非常住的。
因:因为是被造出来的。
同喻:凡是被造出来的都是非常住的,如盘、碟等。
合:声是这样,是被造出来的。
结:所以声是非常住的。
包含异喻的五支作法的推论式的实例为:
宗:声是非常住的。
因:因为是被造出来的。
异喻:凡不是被造出来的都是常住的,如阿特曼等。
合:声不是这样,不属于不是被造出来的。
结:所以声是非常住的。
正理派的五支作法的推论式与一般的形式逻辑的推论式有着实质上的相同之处。这一推论式虽然有五部分,但在其中起主要推理作用的实际只有三种成分,即小词、中词和大词。在以上同喻五支作法推论式的实例中,“声”是小词,“非常住的”是大词,“被造出来的”是中词。推理的过程就是通过中词将小词与大词联系起来。由于“被造出来的都是非常住的”是普遍被承认的事实,因此,只要说“声是被造出来的”,就可推出“声是非常住的”结论。
从单纯达到推理目的来看,五支作法推论式中明显有重复的成分。但五支作法推论式是正理派在古印度广泛存在的辩论中创立的。正理派使用这一推论式所要达到的目的不仅仅是一般的推理,它还要在辩论中向人们充分展示己方观点的正确性,以便最有效地赢得辩论和争取信众。这一论式中的五个主要部分所起的作用虽然有重复,但重复却是一种强调自己观点正确的重要手法。这是正理派推出这种五支作法推论式的重要原因。
正理派在论述推理与辩论问题时,细致分析了推理产生错误及辩论失败的种种相状与原因。这些分析主要可以归纳为五种似因、三种曲解、二十四种倒难和二十二种堕负。
五种似因是不定因、相违因、问题相似因、未证明因、过时因。
“不定因”指提出的理由可以导致一个以上的结论。例如:“声是常住的,因为它是触摸不到的。”此处,触摸不到的东西既可能是常住的,也可能是非常住的。因而这种“因”不能确定地导出结论,致使推论失败。
“相违因”指与命题相矛盾的因。例如说:“陶罐是被造出来的,因为它是永恒的。”此处,所提理由就与命题矛盾,因为永恒的东西是不能造出来的,所以这一因不能证明宗的正确性。
“问题相似因”指提出的理由与命题相似,属同义反复,并没有增加新的内容来具体证明命题。例如说:“声音是非永恒的,因为它不具有永恒的性质。”这种因也不能达到推理的目的。
“未证明因”指提出的理由本身也像命题一样需要证明。例如说:“阴影是一个实体,因为它具有运动。”此处,阴影是否有运动本身就需要证明,不能作为理由来证明宗。推论不能成立。
“过时因”亦称错时因,指提出的理由在时间上不适用,不能证明命题。例如说:“声音是持久的,因为它像颜色一样通过结合而显示出来。”此处,立论者提出的理由在时间上就不适用,因为物体的颜色无论是在与光源(如灯)接触前还是在接触后都存在,因而是持久的。然而声却是在物体碰击(如木棰击鼓)之后才显示出来的。即所提的因在时间上有错误,不能证明宗,使推论失败。
这五种似因是推理中由于理由错误而导致论证失败的典型情况。
三种曲解是在辩论中歪曲对方言论含义的三种情况,即言辞的曲解、类的曲解、譬喻的曲解。
“言辞的曲解”指在辩论中把对方所使用的具有两种以上含义的词作不同于对方所指含义的解释。如梵语“nava”一词有“新”与“九”两种含义。当对方说“这男孩有新毯子”时,曲解者却对此说“这男孩没有九条毯子,他只有一条”。这样就把“新”曲解为“九”。
“类的曲解”指在辩论中把某事物的特定含义扩展为该事物的类的含义,并借此把可能的事情说成不可能。如一人说“这个婆罗门博学并有德行”,而曲解者却对此说“怎么能因为此人是婆罗门就推论出他博学并有德行呢?一些男孩是婆罗门,但却并不博学和有德行”。在这里,曲解者就把某一特殊的婆罗门的含义扩展为整个婆罗门(类)的含义。
“譬喻的曲解”指在辩论中当对方譬喻性地使用言词时,曲解者故意根据该词的字面意思来否定对方言辞的正确性。如一人说“平台在呼叫”,曲解者却对此说“平台不可能呼叫,因为它不是生物”。此处,前者所谓“平台”实际是指“平台上的人”,但曲解者却把这种修辞(譬喻)作了歪曲。
这三种歪曲都是在辩论中使用的不正当手法,在正理派看来,都应当加以否定的。
二十四种倒难包括同法相似、异法相似、增多相似、损减相似、要证相似、不要证相似、分别相似、所立相似、到相似、不到相似、无穷相似、反喻相似、无生相似、疑相似、问题相似、无因相似、义准相似、无异相似、可能相似、可得相似、不可得相似、无常相似、常住相似、果相似。这些倒难虽然种类不少,但基本内容都是在辩论时向对方进行非难,在逻辑上有错误的情形。
例如,这之中的“同法相似”,指的是在反对对方命题(宗)时,使用对方“异喻”中的事例,但所提出的“因”却不能证明己方命题。如立论者说:“声是非常住的,因为它是被造物,一切被造物都是非常住的,如罐。”反对者则说:“声是常住的,因为它是无形的。一切无形的东西都是常住的,如天空。”此处,反对者所提的“因”和“喻”并不能证明命题(宗)。因为无形的东西既可能是常住的,也可能是非常住的,并不能导出一个必然的结论。
再如,这之中的“无穷相似”,指的是在反对对方时,以对方的“喻”(所举之物)未被一系列的“因”所证明为根据。如立论者说:“声是非常住的,因为它是一个被造物,如同罐一样。”反对者则说:“如果声的非常住性被罐的非常住性所证明,那么罐的非常住性被什么所证明?如罐的非常住性被另一非常住之物证明,那这一物又要求另一非常住之物证明,无穷无尽。”这一情况就属于推理辩论中的一种错误非难,不能证明己方命题的正确或对方命题的错误。
正理派认为,这些倒难在本质上都是不正确推理的表现。若出现这些倒难,就可知晓有关的推理不能成立,是错误的。
二十二种堕负是正理派提出的辩论失败的典型形态,包括坏宗、异宗、矛盾宗、舍宗、异因、异义、无义、不可解义、缺义、不至时、缺减、增加、重言、不能诵、不知、不善巧、避遁、认许他难、忽视可责、责难不可责、离宗义、似因。这些堕负的名目较多,大多是在辩论中出现违规或不正当行为的表现。
例如,其中的“舍宗”指当己方的命题遭否定时,便收回已陈述的观点。其中的“异义”指在论证时引入与命题原义无关的内容。其中的“不可解义”指如果说了三遍,还不被听众和辩论对手理解。其中的“避遁”指在辩论过程中借口要去从事其他的事情而离开辩论现场。出现这些情况时,按照正理派的看法,都可以直接判定有关辩论方失败。
正理派虽然主要论述推理和辩论问题,但对于自然现象也有分析,此派在这方面的主张与胜论派接近,认为世间各种有形的物体是由极微构成的。极微是事物的最小单位。正理派的“所量”中的十二项内容既包括人的身体,也包括外部物体,还包括此派论及的一些宗教精神境界。正理派尽管对自然现象有分析,但这方面的内容没有像胜论派细致,没有用胜论派的句义论来作为论述框架。
在宗教思想方面,正理派与多数印度哲学派别一样,也有轮回解脱方面的内容,也认为生命现象中有一个主体“我”。此派认为,在轮回中,人是充满痛苦的。人进入轮回,与其不能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有关。而要跳出轮回,摆脱痛苦,就必须获得最高的智慧。在正理派中,所谓的智慧,主要指此派的“十六谛”。《正理经》中说:“至善来自对量、所量、疑、动机、实例、宗义、论式、思择、决了、论议、论诤、坏义、似因、曲解、倒难、堕负这些谛的知识。当苦、生、行为、过失、错误的认识被依次灭除时,解脱就会因对它们的持续灭除而获得。”《正理经》的注释者筏差衍那说:“当获得真实的知识时,错误的认识就消失。当错误的认识消失时,过失就消失。当过失消失时,行为就消失。当没有行为时,生就不能存在。无生时,苦就终结。随着苦的终结,就将获得解脱,这就是至善。”此外,正理派虽然在自然观上用极微来解释世间事物的形成,但在其体系中也有神的观念,用神来解释事物的产生。不过这类成分在《正理经》中所占比重不大。正理派的核心思想还是在逻辑推理和辩论规则方面。
正理派的理论在印度哲学发展史上占有着重要地位。它是古印度最初形成的相对完整的逻辑与辩论学说体系。此派的逻辑和辩论理论引发了一些印度其他派别对这方面问题的关注。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佛教。佛教就是在正理派学说的启发下,进一步做了理论创新,构建了其因明学的宏大思想体系。
正理派的学说在近现代的印度仍有重要影响。一些近代印度思想家曾将正理派的推理与辩论思想与西方的逻辑学进行比较分析。此派的理论在世界上一直被作为极有印度特色的思想受到人们的重视。
正理派的理论传播与佛教有很大关系。佛教在产生时并没有明显关注逻辑与辩论方面的问题。但随着古代印度不同思想派别之间的思想交锋加强,逻辑推理和辩论技巧逐渐成为各派争取信众,扩大影响的重要手段。正理派在这方面的理论专长受到佛教的关注,因而佛教也开始重视研究逻辑和辩论技巧。佛教的因明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佛教是在参考了正理派中的有关思想之后发展出自己的逻辑与辩论技巧理论的。佛教的因明学分为古因明和新因明。古因明的理论基本是在吸收改造正理派的逻辑推理与辩论规则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正理派的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则最初是依附在佛教古因明学理论上的。
佛教古因明的著作中吸收正理派思想较典型的文献是《方便心论》《显扬圣教论》和《如实论》等著作。
《方便心论》中论及的“四种知见”实际就是《正理经》中说的四种量。《方便心论》中论及的“似因”与《正理经》中讲的“似因”有不少是相同的。《方便心论》中论及的二十种“倒难”,与《正理经》中的许多“倒难”在内容上是相近的。《方便心论》中也有不少关于“堕负”的内容,与《正理经》中的二十二种堕负不完全相同,但基本内容是一致的,都是对辩论中的各种失败状况的论述。
《显扬圣教论》中也有不少论及因明之处,与《正理经》中的思想类似。如《显扬圣教论》中提及了八种“能成法”——立宗、辩因、引喻、同类、异类、现量、比量、至教。这之中的立宗、辩因、引喻、同类、异类与正理派五支论式中的主要成分相应。现量、比量、至教也是正理派量论中的主要成分。
《如实论》与《正理经》在推理与辩论思想上最为接近。该论关于推论式和论辩中错误的论述与《正理经》中的相关论述基本相同。《如实论》中提出了“五分”的推论式。五分中的立义言、因言、譬如言、合譬言、决定言基本上就是《正理经》推论式中的“五支”。《如实论》中提出的十六种错误非难的内容与《正理经》中的“倒难”相当。《如实论》中提出的二十二种“堕负处”与《正理经》中的二十二种“堕负”也大体一致。
这些佛教著作译成汉文后使得《正理经》中提出的逻辑与辩论思想间接地在中国思想界有重要的传播。
除了汉文的著作之外,印度佛教因明学的著作在中国古代也大量译成藏文。这些著作中所包含的正理派的思想也在中国藏地流传。
在中国近现代,学术界也很重视正理派思想的研究。梵文本的完整《正理经》被翻译成了汉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中国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中国高等院校的研究生的论文也有专门以正理派思想为题目的。中国一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设的有关东方哲学的课程中有《正理经》或正理派的部分。这方面的内容被作为典型的东方逻辑思想或认识理论受到人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