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州稷山(今山西稷山县)人。明昌五年(1194)词赋进士,历仕为下邽县簿、临汾县簿、潞州观察判官、河川县令、历亭县令、京兆府路按察从事、开封府判官、监察御史、寿州同知、泗州同知、宿州节度副使、右司谏兼知登闻鼓院等职。正大六年(1229)五月卒,年59岁。死之日,家无一金,知友为葬之。
陈规为人刚毅质直,动有礼节。笃于学问,至老不废。晚喜为诗,日与赵秉文、雷渊等人唱酬。元好问评其诗“有律度”(《中州集》卷五)。《中州集》卷七录其诗2首。
(1171~1229)
中国金代末期文学家。字正叔。
绛州稷山(今山西稷山县)人。明昌五年(1194)词赋进士,历仕为下邽县簿、临汾县簿、潞州观察判官、河川县令、历亭县令、京兆府路按察从事、开封府判官、监察御史、寿州同知、泗州同知、宿州节度副使、右司谏兼知登闻鼓院等职。正大六年(1229)五月卒,年59岁。死之日,家无一金,知友为葬之。
陈规为人刚毅质直,动有礼节。笃于学问,至老不废。晚喜为诗,日与赵秉文、雷渊等人唱酬。元好问评其诗“有律度”(《中州集》卷五)。《中州集》卷七录其诗2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