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豁免政策通过对部分收入免予计入家庭收入等措施,使低保家庭中的劳动者、退休职工等人员的实际生活保障标准明显提高。推出收入豁免政策,先从该家庭有正常劳动收入人员的收入中,扣除等额于就业生活补贴的部分收入,剩余收入再计入家庭收入,若低于低保线标准,便可纳入低保。该政策的目的是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积极参与就业,避免出现因就业而丧失低保资格导致低保家庭就业后生活状况更差的现象。
在社会救助领域,国际上以收入豁免思想为指导的典型国家为美国,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现金转移,包括贫困家庭临时救助(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y,TANF)、补充性安全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一般救助(General Assistance,GI);其二是税收豁免,包括所得税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EITC)、儿童税收抵免(Child Tax Credit,CTC)、儿童及抚养税收抵免(Child and Dependent Care Tax Credit,CDCTC)。其中,美国社会救助政策有关税收豁免的项目在救助性质上与收入豁免具有内在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