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服务是以解决用户问题为直接目标,通过对用户知识的需求和问题环境的分析,向用户提供经过智能化处理的符合用户需求的知识产品。知识服务业是知识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知识制造业共同组成了知识经济的主体。
1962年,美国经济学家F.马克卢普最早在《美国的知识生产与分配》中正式提出“知识产业”的概念。在此基础上,美国学者D.贝尔首次提出“知识服务业”的概念,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知识服务业作为一个成熟概念受到西方学术界普遍关注。各国在发展知识服务业的进程中,对其做出了不同的界定,但其内涵基本一致。美国商务部把知识服务业定义为“以技术知识、信息或专利权为产品,支持其他产业进行科学、工程、技术推动的服务业,或提供服务时融入科学、工程、技术等的产业”。在中国,知识服务业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定义为“运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信息化手段的产业,其产品价值体现在信息服务的输送和知识产权上”。
2014年全球知识服务业产出的总附加值为12.8万亿美元,其中美国(33%)和欧盟(25%)共占全球总产出的一半以上。截至2016年,中国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在40%左右,中国的知识服务业仍相对薄弱,其产出约占全球总产出的10%,但处于快速发展中。其余发展中国家中,巴西、印度和俄罗斯在全球知识服务业产出中所占份额也在逐步增长。2013年,知识服务业全球总出口额为1.5万亿美元,欧盟和美国共占48%,中国和印度各占7%。印度的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在全球出口额中占重要比例(26%),主要向发达国家提供信息技术、会计、法律及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