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七年战争结束后,英国加强了对北美殖民地的控制和压榨,英国议会未经殖民地的同意,擅自颁布了《糖税法》《印花税法》《汤森税法》等法令,遭到殖民地人的抗议和抵制。1768年,英国当局被迫废止了“汤森法案”,但是保留了对茶叶征收进口税的规定,以维护英国议会有权向殖民地征税的原则。北美人素有饮茶的习惯,他们为了避税,改为饮用荷兰的走私茶,致使享有对北美茶叶市场垄断权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因茶叶滞销而濒临破产。为保护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茶叶垄断权,英国于1773年颁布了《茶叶法》,严禁茶叶走私,英国东印度公司被允许向北美市场直销茶叶,并享受政府给予的关税补贴。此举立即引起殖民地人的愤怒,他们在各地“通讯委员会”的领导下,有组织地开展抵制运动。
1773年11月,英国东印度公司的7艘商船满载着积压的茶叶,启程驶往北美,其中3艘分别驶入纽约、费城和查尔斯顿港。由于当地人拒绝卸运茶叶,只好原路返回英国。另外4艘停靠在波士顿港等待卸货。12月16日,波士顿8000多人集会表示抗议。当晚,在当地“自由之子社”领导人S.亚当斯和J.汉考克的策划下,约60名“自由之子”成员化装成印第安人潜入其中的3艘运茶船,将船上价值约1.8万英镑的342箱(重约45吨)茶叶倾入大海。这一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北美,振奋了殖民地人民抗英斗争的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