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评估往往由专门的机构委托或负责,遵循一定的评估理论和程序,并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技术。不同于非正式评估的偶发性和随意性,正式评估强调由专门机构进行的系统性评估。正式评估通常是指制度化的政策评估,即制定了政策评估制度或规则,并定期开展或依据特定程序而启动。正式评估的要求较高,通常由专门开展政策评估的专业机构执行。因此,正式评估是政策过程的必要环节之一,并对政策过程和结果产生重要影响。正式评估的结果具有制度化或法律意义上的效力,会对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产生一定的约束力。因此,正式评估带有很强的系统性、专业性和周期性,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都会特别重视正式评估。
正式评估是常规性的政策评估,也是通常意义上的政策评估。随着政策评估日趋专业化和科学化,正式评估一般会由专门的政策评估机构开展,并遵循特定的评估框架、评估程序、评估方法和评估形式,据此得出的评估结果也会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应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正式评估就是标准化评估。不同评估机构开展的正式评估,仍然会有一定的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在政策评估领域,一直存在不同的模式和流派,而并未形成统一性的评估范式。因此,正式评估也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并同评估主体所秉持的评估模式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