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义为存在、生存、刺激、思想、含义、表演、精神状态、情感、天性、爱等。约公元2世纪时,古代印度文艺理论家婆罗多在戏剧学论著《舞论》中提出戏剧的总体审美情感基调“味”,同时也分析了与“味”对应的戏剧表演的个别审美情感状态,亦称“常情”“固有的情”或“持久的情”。他进一步解释说,因为这些“情”用具有语言、形体和内心表演的诗的意义去影响、感染、注入观众、听众,所以叫作“情”(使存在)。它包含8种先验存在的、原生态的人类基本感情:欢乐、诙谐、悲哀、愤怒、勇敢、恐惧、厌烦、惊奇。
情作为“常情”潜在于人们的心灵之中,不能直接表现出来,需要通过情由、情态和不定情获得间接表现。不定情又称为“暂时的情”或“变化的情”,指伴随各种基本情感状态而适当瞬变、流逝、转换的情感,它是常情的具体化、形态化的显现形式,有忧郁、虚弱等33种。这些感情都要伴随特定的身姿、动作、眼神等形态显示出来,就产生了情态。情态是指“作为结果的情”或“推论的情”,是“观众感受到的、产生各种意义的语言、形体和真情表演”。婆罗多把情态分为8种真情,即瘫软、出汗、汗毛竖起、变声、颤抖、变色、流泪、昏厥。由情态反应出来的变化必定有原因,因此就引出了情由这一范畴。情由也称“作为原因的情”或“决定的情”,指产生情感的外在刺激和原因。婆罗多认为,常情虽然展现为49种具体化、形态化的情感类型,但在艺术中能吸引人们兴趣的、产生强烈共鸣的情感只能是常情自身,它是人人都能体会到的普遍性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