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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

/right of property/
最后更新 2022-08-18
浏览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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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的对称。

英文名称
right of property
所属学科
法学

财产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一般可以用金钱计算其价值。除个别权利(如中国的土地、水流、矿产等资源的所有权)不能由权利人自由转让外,一般均无人身属性,可以自由转让。财产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准物权、债权、继承权以及知识产权等。在婚姻和劳动等法律关系中,也有与财产相联系的权利,如家庭成员间要求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财产权和基于劳动关系领取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的权利等。某些权利兼具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属性,当事人实现该权利的主要目的就是取得经济利益,但这些权利的取得还以一定的身份为前提,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因而在行使、转让等许多方面既适用财产权的行使规则,也受身份属性的限制。这种财产性与人身性兼具的权利包括股权、继承权等。

财产权是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的占有、支配、流通和分配关系的法律表现,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共同保护。在刑法上规定有抢劫、盗窃、诈骗等多个侵犯财产的罪名;行政法也对财产权保护作出大量的规定;民法对侵犯财产权的制裁方法主要采取财产责任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民事责任”一章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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