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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轮作制

/rotation system in ancient times/
条目作者何红中郭文韬
条目作者何红中

何红中

郭文韬

郭文韬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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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块土地上有顺序地在季节间或年间轮换种植不同农作物的一种农作制度。

英文名称
rotation system in ancient times
所属学科
科学技术史

中国古代的轮作制发端于春秋战国时代,《吕氏春秋•任地》所说“今兹美禾,来兹美麦”可视作最早的粟、麦轮作记录。汉代轮作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氾胜之书》中区种麦条有“禾收……区种”的记载,如果隔年麦收再种一茬禾,则是一种两年三熟制。又郑玄注《周礼·地官·稻人》引郑众语说:“今时谓禾下麦为荑下麦,言芟刈其禾于下种麦也。”注《周礼·薙氏》又说:“今俗谓麦下为夷下,言芟夷其麦以种禾豆也。”郑玄是东汉末年人,而郑众是东汉初年人,说明东汉时期“禾—麦—豆”的两年三熟制也有可能存在了。

北魏时期的《齐民要术》则对作物轮作的理论与技术进行了系统总结。当时认为大多数作物都需要合理轮作,如“谷田必须岁易”“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稻无所缘,唯岁易为良”等。因为谷子连作就会“莠多而收薄”,麻连作就会有“点叶夭折之患”,稻连作就会“草稗俱生,芟亦不死”。从理论上阐明了合理轮作不仅利于消灭杂草和减轻病虫危害,而且有利于提高农作物产量,为轮作制奠定了理论与技术的初步基础。《齐民要术》在分析比较不同作物适宜茬口(底)的基础上,得出了豆类是谷类作物良好前作的结论,从而确立了豆谷轮作的格局,还总结了绿肥轮作的经验,并称其为“美田之法”,而确立了用地与养地结合“以田养田”的原则。《齐民要术》所载的轮作制在北方具有代表性,18世纪中叶以后,山东、河北、陕西关中等地已普遍实行了三年四熟或二年三熟的轮作制。

稻、麦两熟是水旱轮作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中国境内最早出现的稻、麦两熟制文献记载是在唐朝时的南诏地区(即今云南),樊绰在《蛮书•云南管内物产》曾说:“自曲靖州已南,滇池已西,土俗唯水田……从八月获稻,至十一月十二月之交,便于稻田种大麦,三月四月即熟。收大麦后,还种粳稻。”入宋以后,日渐成为江淮地区较为广泛、稳定的轮作制度。稻、麦两熟制除了具有减轻病虫草害、保持地力和提高粮食产量的优势,还有利于解决南方地少人多的矛盾,是古代农业技术和经济的一大进步。

明清以降,中国南北都继承和发展了合理轮作的优良传统,南方形成了多种形式的水旱轮作制,北方则形成了以豆谷轮作为基础的旱作轮作制,从而使水旱轮作、豆谷轮作、绿肥轮作相互配合,构建了用养结合的特色轮作体系。另外,还有禾谷类作物轮作、粮食与经济作物轮作、草田轮作等其他形式的轮作制,长期以来在各地亦有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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