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对规范工程承发包交易行为,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建设工程领域常用的工程担保种类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和预付款担保等。
工程担保
用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一项制度安排,是指担保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应工程合同一方(即被担保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即权利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如果被担保人无法完成与权利人签订的合同中规定应由被担保人履行的义务,则由担保人代为履约或做出其他形式的补偿的经济活动。
- 英文名称
- engineering guarantee
- 所属学科
- 土木工程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担保,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投标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同业担保书和投标保证金担保方式,多数采用银行投标保函和投标保证金担保方式,具体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可被视为不响应招标而被拒绝。投标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招标人不因中标人不签约而蒙受经济损失。投标担保要确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要撤回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在中标后保证与业主签订合同。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担保,是最重要也是担保金额最大的工程担保。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同业担保的方式。在保修期内,工程保修担保可以采用预留保证金的方式。担保期内,一旦承包人违约,担保人要代为履约或者赔偿经济损失,因此履约担保可以促使承包商履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从而有利于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履约担保金额的大小取决于招标项目的类型与规模,但必须保证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不受损失,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在施工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发包人要规定接受使用哪一种(或几种)形式的履约担保。
中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或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的保证旅行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义务的担保。支付担保通常采用的主要形式包括: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担保公司担保。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支付担保的额度一般为工程合同总额的20%~25%。已完成的担保额度,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承包人可依据担保合同暂停施工,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支付担保的作用在于,通过对业主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担保措施,确保工程费用及时支付到位;一旦发生业主违约,支付担保人将代为履约。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保证向分包人付款的付款担保,可以保证工程款真正支付给实施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如果承包人不能及时、足额地将分包工程款支付给分包人,业主可以向担保人索赔,并可以直接向分包人付款。
承包人为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而向发包人提供的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往往会支付给承包人一定比例(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的预付款,如果发包人有要求,承包人应该向发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主要有银行保函、由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抵押等形式。预付款担保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承包人能够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施工,一旦违约则由担保人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使发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则发包人作为担保的受益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文件向担保人索赔担保金额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