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质是把专业人士需要承担的全部或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的一种机制。实践中,专业人士对自身所需承担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他们的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损失,其赔偿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的处理过程也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专业人士职业保险始于1890~1900年欧美保险市场上的医生职业责任保险。20世纪70年代,职业责任保险开始在西方国家风行并走向成熟。承保的险种由医疗责任保险等少数几个险种扩展到了针对设计师、工程师、医生、律师、会计师等职业人员及其他服务项目提供者的不同类型的职业责任保险业务。中国建设行业的专业人士职业保险主要有: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等,它们都是以单位作为投保对象的险种,鲜见以执业人士个人作为投保对象的险种。
专业人士职业保险
以职业责任风险为标的,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一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又称职业赔偿保险或过失责任保险、专业责任保险。
- 英文名称
- professional insurance
- 又称
- 职业赔偿保险或过失责任保险、专业责任保险
- 所属学科
- 土木工程
在职业保险发达国家,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人士一般均要购买职业责任险。如美国,凡需要承担职业责任的有关人员,如不参加保险,就不允许开业。职业责任保险可分普通职业责任保险和个人职业责任保险。前者由单位投保,以在投保单位工作的个人为保障对象;后者由个人投保,以保障投保人自己的职业责任风险。
国际建筑业专业人士职业保险主要有三种形式:①政府授权给相应的行业协会承办保险业务,由协会设立保险委员会,负责设计师、工程师职业保险业务,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皇家建筑师协会保险委员会。②在行业协会下建立专门的保险经纪公司,中介于保险公司和工程单位之间,为双方服务,如澳大利亚皇家建筑师协会主办的皇家保险经纪人有限公司。③工程单位直接向有关的保险公司投保,如美国。
国际建筑业专业人士职业保险具有如下特点:①政府主要通过立法来指导和调控职业保险制度的发展。②行业协会在促进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上发挥了巨大作用。③发达国家职业责任保险市场普遍出现过保险危机,解决方法是以法律的形式界定清楚专业人士职业责任的具体范围。
工程设计单位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于工程设计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其当事人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1999年,建设部颁布《关于同意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开展工程设计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拉开中国开展设计责任保险的序幕。在2000年开始试点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3年颁布《关于积极推进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了在中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中国开展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主要有“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和“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两个险种,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是指工程设计单位以全年设计项目为投保标的,根据其年承担的设计项目所遇风险和出险概率选择年累计赔偿限额,保险期限为一年;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则是以工程设计的单个项目为投保标的,并以预算为赔偿限额的依据。
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是指监理单位对自身所需承担的监理职业责任进行投保,在约定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执行工程监理职务活动过程中,由于职业疏忽或过失导致了业主或其他第三者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险种。中国于2002年开始在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推广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属于职业责任保险的一种,其保险对象是工程监理企业。中国监理条款规定为: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