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有利于保护业主或其他投保人的利益,也是完善工程承包责任制并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必要手段。从197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工程保险至今,中国的工程保险已经发展成为财产保险领域中的一个主要的险种,为中国工程建设领域发挥着巨大的风险保障作用。
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与传统的财产保险相比较,工程保险具有如下特征:①承保风险责任宽泛而且集中。②所涉及的利益关系人众多。③不同工程保险险种的内容往往相互交叉。④工程保险承担的主要是技术风险,涉及的技术门类较多。
中国工程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对工程项目提供全面保险,既对施工期间的工程本身、施工机械、建筑设备所遭受的损失予以保险,也对因施工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承担赔偿责任。②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各种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及有关法律赔偿责任。工程建设领域的其他保险险种还有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工程师职业责任险等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