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管理模式的根本区别在于业主方是自己组织力量开展工程管理工作,还是委托其他单位组织力量进行管理。业主方工程管理模式对管理绩效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建设项目的业主方应根据自身组织的特点和工程特点选择工程管理模式。
业主方自行管理模式。指业主方组建完整的工程管理团队,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的模式。该模式是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管理模式,即业主方把设计、施工、供货等生产性任务委托出去,通过业主自身团队对工程实施管理。常见的业主方自行管理模式的表现形式有基建处模式、指挥部模式以及项目公司模式等。
委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模式。指业主方除了把设计、施工、供货等生产任务委托出去以外,再将对这些单位管理的任务也委托出去,由社会化、专业化的单位来承担。委托项目管理服务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也是中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域学习、借鉴和发展的方向之一。
自行管理加部分委托项目管理模式。指业主方自身成立项目管理班子(如基建处、指挥部等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生产过程实施管理,但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业主方的管理能力,在已有的业主方自身管理班子的基础上,委托社会化、专业化单位承担部分业主方项目管理任务。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采用的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咨询服务,由于其受业主方委托、代表业主方利益的属性,也可以视为部分委托项目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