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发展早期受自然界的严重束缚,人群长时期生活在相对隔离的地理环境中,在体质上形成了互不相同的适应性特征,这些特征世代相传,成为若干具有明显体质差异的种族。因此,不同的人种或种族实际上是智人种的各地方性亚种,是形成民族的生物基础。
人种地理学
研究人种的形成、地域分布、迁移及其与地理环境关系的学科。
- 英文名称
- racial geography
- 所属学科
- 地理学
1684年和1758年,法国学者F.贝尼埃和瑞典学者C.von林奈,分别对世界人类进行了人种划分,但是第一个用科学方法对人种进行研究的是德国格丁根大学教授J.F.布卢门巴赫。1775年,布卢门巴赫教授在其发表的《人种的自然起源》中,依据肤色、发型、身高等体质特征和原始分布区域,把人类划分为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埃塞俄比亚人种、亚美利加人种、马来人种5个人种。这种划分,实际是人种的地理分类。1800年,法国动物学家G.居维叶把人类划分为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和尼格罗人种3个人种。1870年,英国人类学家T.H.赫胥黎把人类划分为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尼格罗人种和澳大利亚人种4个人种。1927年,当时任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的澳大利亚地理学家G.泰勒发表了著作《环境与人种》(曾译为《人种地理学》),详述了气候、地形、水文等自然因素对人种的影响,以及各人种的区域分布特点,促进了人种地理学的建立。1929年,德国B.伦什依据人种地理分布的性质,以及各人种之间混合等事实,倡议用地理人种和次一级的地域人种两个词。1961年,美国S.M.加恩提出更低一级的“小人种”一词,并首次采用上述三级系统,把世界人类划分为9大地理人种、32个地域人种和若干小人种,发展了人种地理学。
人种或种族,指在体质(如肤色、眼色、发型和发色、身长、面型、头型、鼻型)特征,以及血型、遗传性疾病等方面具有某些共同遗传性状的人群。人种地理学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人种的分布、人种的迁移及人种与地理环境的关系。
用肤色和发型等体质特征划分人种的三分法和四分法流行时间很长。①三分法。将世界人种划分为三大人种,其一为源于中亚和东亚干旱草原与半沙漠地区的蒙古人种,又称亚美人种,主要分布于亚洲、南美洲、北美洲和北极地区;其二为源于非洲赤道地区的尼格罗人种,又名赤道人种,原主要分布于非洲,由于殖民主义者的贩卖等,该人种后来广布南美洲和北美洲;其三为源于南欧、北非和西亚接壤地区的高加索人种,又名欧罗巴人种,主要分布于欧洲、北非、西南亚等地(1500年前),以后其足迹遍及世界,特别是在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②四分法。将澳大利亚(原住居民)人种单独划出,与上述3大人种相并列。澳大利亚人种分布于澳大利亚、新西兰、塔斯马尼亚等地。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学者们采用更精确的方法研究血型、遗传因子和免疫系统,并在综合考虑体质特征和地域障碍等因素后,将人类划分为7~9个地理人种。
人种的迁移使人种分布格局发生变化。如1500年以后,高加索人种向南美洲、北美洲和澳大利亚等地迅速扩张,随之尼格罗人种向南美洲、北美洲等地大量迁移,使世界人种分布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也促进了各人种之间的融合,产生一些新的人种。
人种的形成和发展受地理环境的影响,不同的人种带有不同地理环境的印痕。如尼格罗人种由于长期生活在热带地区形成了系列适应性生理特征,黑色的肤色可保护皮肤免受日光的灼伤;浓密的卷发可防止头被日光晒昏;宽厚的鼻、唇扩大了黏膜面积,可促进蒸发散热。北欧地域人种长期生活在较寒冷地区,鼻子高而狭窄,使冷空气经过预热后再进入气管和肺部;肤色浅白,可使皮肤少受冻伤;身材高壮等适应环境的特征。
人种地理学是地理学的一个分支,也是人种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地理学中,有人把它划归为自然地理学的分支,也有人把它划为人文地理学的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