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综合体是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建筑类型,主要包括3个发展阶段:①地下通道与商业复合开发的地下商业街阶段。②偏重经济效益的地下综合体阶段。③偏重绿色低碳的地下综合体阶段。欧洲、北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一些大城市,在新城镇的建设和旧城市的再开发过程中,都建设了不同规模的地下综合体。如欧洲的德国、法国、英国的一些大城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高速道路系统和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因此结合交通换乘枢纽的建设,发展了多种类型的地下综合体,特点是规模大,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的布置都比较复杂。美国城市由于高层建筑过于集中,城市空间环境恶化,因此在高层建筑最集中的地区,如纽约的曼哈顿区,开发建筑物之间的地下空间,进而形成地下综合体。加拿大基于气候原因大量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地下综合体,用地下铁道和地下步行系统将综合体之间和综合体与地面上的重要建筑物连接起来。日本地下街始建于1930年,20世纪50年代起开始大力发展,到1983年,每天约有1200万人进出地下街,逐步形成大规模的地下综合体,如东京新宿、大阪梅田等地。中国有些大城市为了缓解城市发展中的矛盾,进行了建设城市地下综合体的尝试,如上海徐家汇、五角场,北京中关村,广州金融城等。
根据所处位置及周边建筑形态可将地下综合体分为3类:①与高层建筑群相结合的地下综合体,可视为地面建筑功能向地下空间的延伸,如美国芝加哥市中心区等。通常是将高层建筑地下室与街道或广场的地下空间同步开发,把建筑空间、地面开敞空间和地下空间有机地融为一个整体。②城市广场和街道下的地下综合体,如法国巴黎列阿莱、中国上海五角场等。在这些地点,各种城市矛盾,尤其是交通矛盾较为突出,因而也是城市再开发的主要位置。③新建城镇的地下综合体,如法国巴黎拉德芳斯等。在新建城镇或大型居住区的公共活动中心,与地面公共建筑相配合,将一部分交通、商业等功能放到地下综合体中。其中①、②类多位于城市中心区。
开发利用地下综合体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在于:①有序并集约地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实施统一规划布置,减少资源的浪费与损失。②分担和提高城市繁华区的特有功能,解决城市地面空间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矛盾。③实施对原有城市建筑的保护,特别是对有历史意义的古街道、古城堡、教堂等的保护。④改善城区旧貌,使城市更贴近自然,对城市的改造使城市地面空间成为独特的风景艺术。⑤恢复城市地面空间的物理生态环境,包括明媚的阳光、绿地与树木、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江水等。
城市地下综合体作为一个新的建筑类型,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必将成为城市生活的重要载体,城市化特征愈发显现,并向网络状的地下空间结构体系——地下城市发展。由于城市地下综合体在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城市环境等方面具有显著效果,故随着现代城市的不断发展,地下综合体必将是解决城市矛盾的最佳途径,它在繁华都市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