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是关税联盟。1996年3月29日,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签署协议,决定成立关税联盟,旨在协调四国的经济改革进程,加快四国一体化进程。1999年2月,塔吉克斯坦加入这一联盟。2000年10月10日,俄、白、哈、吉、塔五国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签署欧亚经济共同体条约,决定将关税联盟改组为欧亚经济共同体。除上述五个正式成员国外,还包括亚美尼亚、乌克兰、摩尔多瓦三个观察员国。2001年5月31日,欧亚经济共同体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举行,会议宣布欧亚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会议发表的联合声明指出,关于成立欧亚经济共同体的条约从即日起正式生效,五国将继续遵守以前签署的有关建立关税同盟和统一经济空间的各项协议,在兼顾国家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共同体的优先任务是为深化共同体成员国在经贸、社会人文以及法律领域的合作创造必要条件。
2006年,乌兹别克斯坦正式加入。2008年10月16日,乌兹别克斯坦提交了一份正式文件,要求退出欧亚经济共同体。
2012年3月19日,欧亚经济共同体跨国委员会会议在莫斯科举行,与会各国就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等重要议题进行了探讨,就欧亚经济共同体的发展和变革交换了意见,并同意在2015年1月1日前起草并签署关于建立欧亚经济联盟的条约。会议结束后,与会国签署了一系列涉及欧亚经济共同体内部合作的文件,包括关于欧亚经济共同体特权和豁免权的公约、成立欧亚经济共同体法院等。
2014年10月10日,在欧亚经济共同体跨国委员会会议后,在明斯克签署了关于欧亚经济共同体终止的协议。2015年1月1日,欧亚经济共同体由于欧亚经济联盟的启动而终止。
欧亚经济共同体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关税联盟成员国保持独立的经济空间,并协调其融入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体系的活动。主要任务包括:推进自由贸易制度的正式化、制定统一的关税监管制度;制定商品贸易的一般规则;确保资本的自由流动、实行统一的外汇管理程序、建立统一的关税监管体系;拟订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联合方案;为生产和创业活动创造平等的条件;建设运输服务共同市场和统一运输体系;形成共同的能源市场;给予成员国公民在其领土上接受教育和医疗援助的平等权利;协调欧亚经济共同体各国法律制度,以期在共同体内建立共同的法律空间。
欧亚经济共同体的最高机构由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组成。欧亚经济共同体一般包括洲际委员会、一体化委员会(能源政策委员会、运输政策委员会、边界问题委员会、海关总署委员会、税务局局长、司法部长委员会)、秘书处、常驻代表委员会、议会大会、社区法院等层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