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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the standard spoken and written Chinese language/
条目作者谢俊英

谢俊英

最后更新 2024-07-31
浏览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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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英文名称
the standard spoken and written Chinese language
所属学科
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是通行于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及海外华人华侨间的通用语。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科学整理并由国家正式公布、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的汉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它以法律形式赋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通用的法律地位,系统规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的法律制度,确认了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以及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义务。

1913年2月15日,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在北京召开读音统一会,会议依照李光地《音韵阐微》中的常用字审定了6500多个字的标准读音,即通常所说的“老国音”。

1932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国音常用字汇》(简称《字汇》)形成了以京音为标准的“新国音”,在《字汇》的序言中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

195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将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对普通话的含义做了增补和完善,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的概念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普通话”。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确立了普通话“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2004年,调查数据显示,全国能用普通话交谈的人口比例为53.06%。

201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1913年2月15日,“读音统一会”在北京召开,审定了6500多字的国语读音,奠定了现代汉字的字音基础。

1935年8月21日,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简体字324个。这是百年来由政府颁布的第一个汉字简化方案,开启了汉字简化的先河。

1955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联合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及《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64年5月,文改会编印《简化字总表》,共简化汉字2238个。

1965年1月30日,文化部和文改会发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确定了6196个印刷通用汉字的字形。这种字形,印刷出版业称为“新字形”或“人民体”,是今天汉字字形规范的基本依据。

1986年10月,《简化字总表》重新发布。此表代表着当时中国汉字使用的基本规范。

1988年1月26日,国家语委、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汉字3500个,其中常用汉字2500个,次常用汉字1000个。

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7000个通用汉字。

1997年12月1日,国家语委发布《GB 13000.1 字符集汉字部件规范》。

1999年10月1日,国家语委发布《GB 13000.1 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

2001年12月19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GB 13000.1 字符集汉字折笔规范》。

2009年1月12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汉字部首表》《GB 13000.1 字符集汉字部首归部规范》。

2009年3月24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规范》。

2013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通用规范汉字表》正式公布使用,该表收字8105个,共分三级,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二级字表收字6500个,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表后并附有规范字与繁体汉字、异体字对照表。

  • 《当代中国》丛书编辑部.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
  • 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资料.北京:语文出版社,2006.
  • 李宇明.国家通用文字政策论.世界汉语教学,2013,(1).
  • 冯军.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建设.语言文字应用,2010,(3).
  • 侯精一.推行普通话(国语)的回顾与前瞻.语言文字应用,1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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