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流氓、赌博集团及匪帮,帮会、绿林组织等,在长期的生存和发展中出于保密与防范的需要,创造并使用一些有意不让外人知晓的特殊用语,是一种语言的社会变体。因这些集团、组织从社会正统的角度来看,都具有非法的性质,它们所使用的表达形式,就被习惯地称为黑话。它没有自己独立的语音、词汇、语法系统,通常是共同语或方言词语的重新组合,如旧时东北“胡子”(土匪)用“扯呼”表示离开,“顺水万儿”指姓刘的、“虎头万儿”指姓王的;澳门的黑社会中,抢劫盗窃团伙称找麻烦为“踢盘”、入狱为“入册”、打探情报为“踩线”等,赌博活动中称看牌为“鬼牌”、做得慢的为“奶茶”、认人为“点相”等。也有话语形式,如小说《林海雪原》中对话,问:“蘑菇溜哪路?什么价?”(什么人?到哪去?)答:“哈!想啥来啥,想吃奶,就来了妈妈,想娘家的人,小孩他舅舅就来啦。”(找同行。)问:“天王盖地虎。”(你好大的胆!敢来气你祖宗。)答:“宝塔镇河妖。”(要是那样,叫我从山上摔死,掉河里淹死。)此外还有多种非语言形式的,如匪帮、帮会等见面打招呼时的各种手势、情态;传递信息的各种特殊音响,如哨声。
黑话除具有内部交际、保守秘密的基本功能之外,还有识别、审鉴对方,表明身份等特有的外部功能,是特定集团、组织身份认同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