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质学家W.M.戴维斯(William Morris Davis,1850~1934)1884~1899年提出的一种地貌发育模式。地貌是构造、作用和时间的函数,“时间”是最常用、最有实践价值的因素。起初提出陆地河流侵蚀地区(常态侵蚀区)的地理循环理论。后又提出干旱区、冰川、喀斯特及冰缘地区的侵蚀循环,并用更清楚的循环图式阐述1842年英国科学家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关于珊瑚礁的发育理论,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地貌发育侵蚀循环学说。戴维斯强调地形侵蚀循环发育过程中有3个要素,即构造、作用和阶段。他将循环过程中地形的发展分阶段。即幼年期早期地块急速抬升,地形起伏不大,排水不畅。随着剥蚀作用的加强,形成深切“V”形峡谷,但河间地仍非常广阔而平坦;幼年期末,谷坡地形占优势,河间地变窄;随着抬升作用的削弱,剥蚀作用进一步加剧,地形切割可达最大深度,地面主要由谷坡及狭窄的分水岭构成,地形发育进入壮年期;随着抬升作用及剥蚀作用平息,形成具有残丘的准平原,进入老年期。侵蚀循环往往因气候变迁或基面变化而中断,当气候由间冰期向冰期转化,或侵蚀基面下降时,会出现侵蚀回春现象。
该学说提出了地貌发展的阶段性,对地貌学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盛行了半个多世纪。但地壳运动不可能都是短暂、突发上升,然后继以长期稳定,无法解释沉降地区的地貌发育;侵蚀基准面,也非长期稳定不变;有时侵蚀循环被新的抬升终止,会出现多发育阶段地形的叠置;另外,即便是流水侵蚀,在湿润区,有可能产生准平原;但在干旱区,会塑造广阔的山麓剥蚀平原(见山坡平行后退理论),该学说有一定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