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补强适用于路面结构强度不足、旧路病害严重、需要改善使用性能的路面。根据路面结构强度状况、主要病害类型与数量、严重程度、产生原因等因素,确定采用局部病害处治或病害铣刨处治后结构性补强措施。
结构性补强可分为面层补强、基层与面层同时补强两大类:沥青路面结构强度不足可采用沥青面层补强方式;路面结构强度不足可采用基层与面层同时补强方式。路面结构性补强层与下承层间应采用黏层、封层等措施,保证补强层与下承层间有效的黏结防水。当需要尽快开放交通时,基层选用沥青混合料或级配碎石柔性基层。路面结构性补强如果引起路面高程变化、与路面结构物衔接、横坡调整等,应采用综合措施进行处治,保证护栏高度和防撞等级达到原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