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继份属于遗产分配问题,仅在共同继承中发生。分为法定应继份与遗嘱指定的应继份。因遗嘱指定的应继份是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依遗嘱人有效的指定继承,所以,应继份通常仅指法定应继份,即法定继承中各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
各国和地区的继承法关于应继份有不同的规定。①直接规定各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如有的国家和地区规定配偶不列为特定顺序的继承人,配偶与不同顺序的继承人一并继承时,其应继份各不相同;有的国家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应继份额不同,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应继份额不同,全血缘兄弟姐妹与半血缘兄弟姐妹的应继份不同。②法律仅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继份均等。③规定各继承人的应继份原则均等,但也可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0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但在下列特殊情形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应继份额可以不均等: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应予照顾的继承人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生活有特殊困难而非有一般困难;缺乏劳动能力而非劳动能力不强。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所谓“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指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但当这类继承人与应予以照顾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应当先照顾后者。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的继承人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被继承人需要扶养而继承人不扶养;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若继承人因无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而未尽扶养义务,则其行为没有过咎性,不能因此让其不分或少分遗产。④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之间可以自愿协商遗产分配份额。若继承人协商一致同意不均分遗产的,法律自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按照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分配办法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