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速度是确定道路几何设计指标并使其相互协调的基本要素。一经选定,公路的所有相关要素如平曲线半径、视距、超高、纵坡、竖曲线半径等指标均与其配合以获得均衡设计。
中国公路和城市道路设计采用的运行速度要求见下表:
表1 公路设计速度
公路等级 | 高速公路 | 一级公路 | 二级公路 | 三级公路 | 四级公路 | |||||||
设计速度(千米/时) | 120 | 100 | 80 | 100 | 80 | 60 | 80 | 60 | 40 | 30 | 30 | 20 |
表2 城市道路设计速度
城市道路等级 | 快速路 | 主干路 | 次干路 | 支路 | ||||||||
设计速度(千米/时) | 100 | 80 | 60 | 60 | 50 | 40 | 50 | 40 | 30 | 40 | 30 | 20 |
设计速度不是道路上车辆的实际行驶速度,设计速度是根据道路的功能、等级、服务水平、沿线地形地质等条件,同时考虑工程规模及造价等因素确定的。设计速度决定的是道路设计中能够采用的设计指标的最低值,绝大多数路段的设计参数都高于设计速度对应的最低值,因此实际车辆的运行速度有时会高于道路的设计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