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道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通行的位置和方向,应设置指示标线。
指示标线的类型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 分类 | 标线名称 |
1 | 纵向标线 | 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潮汐车道线、车行道边缘线、待行区线、路口导向线、导向车道线 |
2 | 横向标线 | 人行横道线、车距确认线 |
3 | 其他标线 | 道路出入口标线、停车位标线、停靠站标线、导向箭头、路面文字标记、路面图形标记、减速丘标线 |
指示标线的功能形式主要有:①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跨越线超车或转弯,一般设在道路中线上。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应采用黄色虚线。②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准许车辆短时跨越线行驶。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应采用白色虚线。③潮汐车道线。车辆行驶方向可随交通管理需要进行变化的车道称为潮汐车道,以两条黄色虚线并列组成的双黄实线作为其指示标线,指示潮汐车道的位置。④车行道边缘线。用以指示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来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车行道边缘线采用白色实线、白色虚线或黄色实线。⑤待行区线。用以指示交叉口范围较大且车辆较多时,左转车辆在直行时段可进入待转区等待左转,直行车辆在横向道路左转时可进入待行区等待直行。待行区线应由白色虚线、停止线和导向箭头三部分组成。⑥路口导向线。用于辅助车辆行驶和转向。设在平面交叉口范围较大、形状不规则或交通组织复杂,车辆寻找出口车道困难或交通流组织困难的路口。路口导向线应采用虚线。⑦导向车道钱。用以指示车辆按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的位置,设在路口驶入段的车行道分界线。导向车道线应为白色实线。⑧人行横道线。用以标示一定条件下准许行人横穿道路的路径,及警示机动车驾驶人注意行人及非机动车过街。设在道路交叉口、行人集中路段等位置。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正交、斜交)。⑨车距确认标线。用以提供车辆驾驶人保持行车安全距离的参考,设在常发生超车、易肇事或其他有需要路段。车距确认标线采用白色折线或白色半圆。⑩道路出入口标线。用以引导车辆驶入或驶出主路的运行轨迹,提供安全交汇,减少与突出缘石碰撞的可能。道路出入口标线一般由三角地带标线和纵向标线两部分组成。三角地带标线为白色实线,纵向标线由白色实线及虚线组成。⑪停车位标线。用以标示车辆停放的位置。设在停车场或不影响正常交通运行的路侧空地、车行道边缘等适当位置。出租车、非机动车及机动车的停车位标线应采用白色,专属机动车采用黄色。⑫停靠站标线。停靠站标线包括港湾式停靠站标线和路边式停靠站标线两种。港湾式停靠站标线标示车辆通过专门的分离引道的路径和停靠位置,标线线宽应由渐变段的白色虚线、站台段的白色实线(或白色填充线)两部分组成;路边式停靠站标线指示公共汽车或校车停靠站的位置,标线外围为黄色实线,内部填充黄色实折线。⑬导向箭头。用以指示车辆的行驶方向。主要用于交叉道口的导向车道内、出口匝道附近及对渠化交通的引导。导向箭头的颜色应采用白色。⑭路面文字标记。利用路面文字用以指示或限制车辆行驶的标记。路面文字标记字体应采用黑体。⑮路面图形标记。利用路面图形传递某种特定的交通信息的标记,如需明确路权的交叉口进口道、出口道或非机动车专用道、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⑯减速丘标线。用以提前告知道路使用者前方出现减速丘的标线。设于减速丘前,由减速丘预告标线和减速丘标识两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