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是以运输旅客或物品为营业而收取运费的当事人,旅客、物品为运输对象。
运输合同
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又称运送合同。
- 英文名称
- contract for transportation
- 又称
- 运送合同
- 所属学科
- 法学
①以运输行为为标的。②属于双务、有偿的合同。作为例外情形,运输合同也有无偿的情况,如运送救济品或运送身高未达一定高度的小孩即属免费运输。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运输合同即告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④多为由承运人提供的、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旅客或托运人在订立合同时只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而无讨价还价的余地。客票、货运单、提单等均为依照专门法规统一印制,运费一般也是执行统一的规定。但不排除有的运输合同不采用格式条款的形式,而由双方协商订立。⑤为人们的生活、生产所必需。特别是公共运输,面向社会公众,承运人的运输行为除了商业性,更有公益性,还有垄断性。
运输合同范围广泛,种类繁多,采用不同的标准,可有不同的分类。①以运输对象为标准,运输合同可分为旅客运输合同(简称客运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简称货运合同)。②以运输工具为标准,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水上运输合同、海上运输合同及管道运输合同等。③以承运人的多少为标准,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联合运输合同(简称联运合同)。
指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输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协议。客运合同除具备运输合同的一般法律性质以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①标的为运输旅客的行为。②通常采用票证形式。其表现形式为车票、船票、机票,合同的价款、运输时间、运输路线都由承运人事先拟定,旅客只能在购票或不购票之间进行选择,一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③包括运送旅客行李的内容。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客运合同非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起成立,而是按照当事人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成立时间。
旅客义务包括:①支付票款的义务。②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③按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义务。④遵守承运人告知的安全事项,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⑤不随身携带或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的义务。
承运人义务包括:①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②按照客票运输的义务。③依法确定票价的义务。④保障旅客人身安全的义务。⑤对在运输途中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负有救助的附随义务。承运人还承担如下赔偿责任:对运输过程中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对运输过程中旅客行李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客运合同成立后,在合同履行之前(承运开始前),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可以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变更客票记载或办理退票手续。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即变更运输合同),或者退票(即解除运输合同)。退票时,应当返还旅客已付的票款,不得另外收取手续费。
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运输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支付运费的合同。其中,承运人是以运输货物为营业而收取运费的当事人。托运人是以自己名义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其运输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托运人为托运货物的所有权人,个别场合(如承揽运输)例外。收货人为于货物运输到达目的地时,托运人所指定应向之交付托运货物的当事人。收货人大多为托运人和承运人以外的第三人,有时则为托运人自己。
货运合同一般以托运人提出运输货物的请求为要约,承运人同意运输为承诺,双方就主要条件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货运合同除具有运输合同的一般法律性质以外,还具有如下特征:①货运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收货人。②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其义务并不能完结,只有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后,其义务才告履行完毕。
托运人主要权利包括:①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安全、准时地运输货物。②在承运人交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有权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退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③在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时,有权获得承运人的通知并在合理期限内有权对货物的处理作出适当的指示。④对因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托运货物的毁损、灭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托运人主要义务包括:①应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或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②依约提供拟托运货物的义务。③按规定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等文件的义务。④妥善包装的义务。⑤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⑥支付运费的义务。
承运人权利包括:①收取运费及有关费用的权利。②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③托运人违反对危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的标志和标签等项义务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也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④在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情况下,承运人有权提存货物。承运人义务包括:①提供适合运输的运输工具的义务。②装卸货物的义务。③安全运输的义务。④通知提货的义务。⑤交付货物的义务。⑥对承运的货物毁损、灭失负赔偿责任,除非存在免责事由。
收货人权利包括:①提取货物的权利。②检验货物的权利。③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收货人对承运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收货人义务包括:①及时提货及支付逾期提货费用的义务。②支付托运人未付或少付的运费以及其他费用。③验收货物的义务。
指托运人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运人通过衔接运送,用同一凭证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承运人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托运人支付各承运人运输费用而订立的合同。
联运合同的性质:①承运人一方为两人以上,若为一人,则不发生联运。承运人虽为两人以上,但只存在一个运输合同关系,而非数个运输合同的组合。②各承运人以相互衔接的运送手段承运。③托运人或旅客一次交费并使用同一运输凭证。联运合同虽涉及数个承运人,但合同的签订者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或旅客。托运人或旅客只须交一次费用并使用同一运输凭证。④承运人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联运合同分为单式联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①单式联运合同,全称为单式联合运输合同,指托运人与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种运输方式就货物运输所订立的合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②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订立的,约定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采用同一运输凭证将货物运输至约定地点的合同。多式联运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多式联运的经营人,另一方为托运人。托运人与其他承担各区段运送任务的各区段承运人不发生直接的合同关系,尽管多式联运各承运人之间存在着合同型的联营关系。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包括收取运输费用、在托运人违约时请求赔偿等;承担承运人的义务包括经营人向托运人履行全部义务和承担全部责任。在各实际承运人在运送中造成迟延或货物的损害时,由经营人负责赔偿。在多式联运的情形下,只有多式联运的经营人和托运人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签约的一方是多式联运的经营人,一般是多式联运的第一承运人,其他承运人不参加合同的签订,不成为联运合同的当事人。对托运人而言,只有多式联运的经营人而非其他实际承运人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但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的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