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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法律行为

/kingship juristic act/
条目作者王歌雅

王歌雅

最后更新 2022-12-23
浏览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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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亲属身份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狭义仅指亲属身份行为,即亲属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行为。广义包括亲属之间的身份法律行为与财产法律行为。

英文名称
kingship juristic act
所属学科
法学

亲属法律行为除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表意性、合法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如下特征:①亲属法律行为的产生与变动多基于自然事实。如出生和死亡将引发亲属身份关系的发生和消灭。②亲属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具有特殊性和习俗性。如结婚、离婚、再婚、收养的意思表示将引发亲属身份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且意思表示的形式因时代、法律、伦理、习俗等不同而有所差异。③亲属法律行为的性质具有社会性和伦理性。亲属身份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既受法律规范调整,也受伦理规范、社会习俗等制约。

①单方的亲属法律行为和双方的亲属法律行为。前者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亲属法律行为,如认领行为;后者指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始能成立的亲属法律行为,如收养协议。②形成的亲属法律行为、附随的亲属法律行为和支配的亲属法律行为。形成的亲属法律行为,指直接以亲属关系的设定、终止或变更为目的,如结婚行为、收养行为等;附随的亲属法律行为,指以形成的行为为前提,附随该行为而为的亲属法律行为,如夫妻财产约定等;支配的亲属法律行为,又称身份的监护行为,指一定范围的亲属基于特定身份而于他人人身所为的某种身份支配行为。③创设性身份行为与解销性身份行为。前者指民事主体通过法律行为形成或建立特定的身份法律关系,如收养行为等;后者指民事主体通过法律行为解除、终止或消灭已存的亲属身份关系,如解除收养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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