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与作品》是海德格尔1935年11月在弗莱堡艺术科学会上所做的演讲,《作品与真理》与《真理与艺术》是海德格尔1936年11月在法兰克福自由德意志高校所做的演讲,后收录于1950年由德国法兰克福的维多里奥·克劳斯特曼出版社出版的《林中路》。中译本为孙周兴翻译,2004年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修订本。《艺术作品的本源》是海德格尔后期思想的代表作。除了引言与后记之外,《艺术作品的本源》的内容主要包括“物与作品”“作品与真理”“真理与艺术”三个部分。
在“物与作品”中,海德格尔首先从艺术作品最直观的特征,即艺术作品是一个物入手,分析了物的三个传统界定:①具有诸属性的实体。②通过感官可以感知的东西。③质料与形式的结合。通过对这些传统界定的分析与批驳,海德格尔由自然物、用具到艺术作品,提出了关于艺术作品的本质命题:“艺术就是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中”。他认为,艺术以自己的方式开启着存在者的存在,在作品中发生着这样一种开启——解蔽,这也就是存在者之真理。
在“作品与真理”中,通过对作品的分析,海德格尔强调:“建立一个世界和制造大地,乃是作品之作品存在的两个基本特征。”他解释道,世界在“世界化”中将自身显示一种敞开领域,而建立一个世界,就是张开世界的敞开领域。大地本质上是“自行锁闭者”,作品制造大地就是“把作为自行锁闭的大地带入敞开领域之中”。在作品本身中,世界和大地在本质上是有差别的,但它们却相依为命,大地是世界的基础,世界是大地得以涌现的通道。世界与大地的对立而构成为争执。由此,海德格尔进一步分析了争执的重要意义,认为作品之作品存在就在于世界与大地的争执在实现过程中,因为争执在亲密性之单朴性中达到其极致,所以在争执的实现过程中就出现了作品的统一体。在这一基础上,他对真理概念作了总结:真理的本质即是澄明与遮蔽的原始争执,真理就在这一争执中现身。
在“真理与艺术”中,海德格尔进一步从真理的角度反观艺术,将艺术界定为“对作品中的真理的创作性保存”,他认为,艺术作品除了创作者,还有保存者,它与创作者一样,本质地属于作品的被创作存在。作品使创作者的本质成为可能,而作品由于其本质也需要保存者,因而艺术让这二者统一为一体。在这统一体中,创作将真理的这一原始争执带入作品之中,保存则是将作品中的存在置于敞开性之中,由此,“艺术就是真理的生成与发生。”海德格尔还进一步分析了艺术的两个方面特点:①“一切艺术本质上都是诗”。作为诗,艺术是赠予、建基、开端三重意义上的创建。②艺术是历史性的,历史性的艺术是对作品中真理的创作性保存。并最终得出一个重要结论:艺术作品的本源,同时也就是创作者与保存者的本源,也就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性此在的本源,乃是艺术。
作为海德格尔后期思想的代表作,《艺术作品的本源》标志着海德格尔关注方向的转化,在此之前的早期思想中,海德格尔主要是通过“此在”来把握存在,这一系列演讲之后,海德格尔开始从存在出发,思“此在”,强调“此在”是存在的“看护者”“倾听者”。在存在意义的追问中,他更加关注存在的“自身显现”,尝试通过“思”与“诗”的对话,思考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