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不动产取得时效和动产取得时效。不动产取得时效的期间较长,有规定30年的,也有规定20年或15年的;善意占有的,得适用较短的特别时效,一般为10年。动产取得时效的期间较短,一般为5年。
取得时效的客体,指可以适用取得时效的财产种类及其范围,各国民法的规定有较大差异。取得时效主要适用于所有权、定限物权,如地上权、地役权、准用所有权取得时效的规定。有的民法典规定专属于国家的荒地、森林、矿藏、水源、国家文物等不适用取得时效,宗教圣物、庙宇、教堂等也不适用取得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规定取得时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