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而进行的代理。
法定代理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利益而设定的代理制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的权限非常广泛,凡是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有必要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进行代理。法定代理人当然有复任权,可以为被监护人之利益再授权他人作为被监护人的委托代理人而实施代理。
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法定代理终止:①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③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