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负责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检察辅助事务。
书记员承担案件的记录工作,负责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法警察办理传唤、押解、看管等强制性事项,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检察技术人员接受指派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对检察官承办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
中国检察机关内部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
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负责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检察辅助事务。
书记员承担案件的记录工作,负责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法警察办理传唤、押解、看管等强制性事项,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检察技术人员接受指派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对检察官承办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