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救助水域不限于海上,还包括江、河、湖泊、水库等。按照救助对象不同,可以分为:①人命救助。如转移伤病船员、撤离失火船上人员、救起落水人员等。②财产救助。如拖带失去动力的船舶、对失火船舶消防、使搁浅船脱浅等。③环境救助。如由于船舶碰撞后燃油泄漏污染水上环境,需要回收溢油。
常见的救助险情主要有:落水人员(水面和水下)、碰撞、搁浅(触礁)、失火(爆炸)、船舶失控、冰困、溢油、危险品泄漏等。实施救助的力量可以是从事救助工作的专业救助力量,如救助局、打捞局、飞行队、海岸警卫队等,也可以是邻近或过往的非专业救助力量,如公安边防巡逻船、海事局执法船、过往商船和渔船等(见图)。使用的救助装备包括救助船舶、救助艇、救助飞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