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法学 . 民法 . 民法总则 . 民事法律关系 . 期间与期日

除斥期间

/scheduled period/
条目作者李永军

李永军

最后更新 2022-08-19
浏览 218
最后更新 2022-08-19
浏览 218
0 意见反馈 条目引用

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成权存续的有效期间。

英文名称
scheduled period
所属学科
法学

除斥期间届满后相应的形成权即归于消灭。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是形成权,原则上形成权都有一定的除斥期间,如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等。形成权之所以有除斥期间,是因为形成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可以使一个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这样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处于一个不确定的、悬而未决的状态,法律为了限制该种不确定的状态而为形成权规定了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如下几方面的区别:①除斥期间适用的对象是形成权。诉讼时效适用的对象为请求权。②除斥期间经过后,实体权利归于消灭。诉讼时效经过后,只是债务人一方取得了抗辩权。③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会发生中止、中断等诉讼时效不完成的情形。

相关条目

阅读历史

    意见反馈

    提 交

    感谢您的反馈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反馈!
    您可以进入个人中心的反馈栏目查看反馈详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