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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识别区

/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
条目作者罗国强

罗国强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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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国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在领海以外水域上方划定一定的空域并对进入该空域的航空器进行识别、定位而设立的区域。又称空中防御识别区或防空识别圈。

英文名称
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
又称
空中防御识别区、防空识别圈
所属学科
法学

自1950年美国建立防空识别区以来,该制度已有60多年的历史。除美国外,加拿大、澳大利亚、缅甸、韩国、印度、意大利、日本、德国、泰国、土耳其等20多个国家以及中国(包括台湾地区)也建立了这类区域。

防空识别区虽然是对空域的划定,但却以领海基线为起点。囿于经济驱动的不足以及安全利益的弱化,该制度始终未能通过国际条约或者国际习惯确立其法律地位,其作为国家主权权利的拓展无法得到国际法的有效保障,成为国家权利的“灰色地带”。防空识别区具有剩余性、技术性、辅助性和沿海性等特点。

尽管已有不少国家建立了防空识别区,且这些国家的防空识别区制度大多都得到了他国的遵守,但国际社会始终没有对防空识别区制度达成任何共识。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以国内法为依据而建立起的防空识别区不仅在规则上有所不同,还很容易引起其他国家的不满,被认为是沿海国践踏现有国际法规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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