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印度孟加拉屯吉帕拉,卒于达卡。印度加尔各答伊斯兰教学院和东巴省达卡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45年,任伊斯兰教学院学生会秘书长。1947年,参与创建东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1949年,退出穆斯林联盟,参与组建人民联盟。1952~1953年,先后任东巴人民联盟代理书记和总书记。1955年,当选巴基斯坦议会议员。1956年,任东巴省政府工商、劳工、社会福利、反贪污部长。1958年和1962年,两次被捕入狱。1964年人民联盟重建后,任总书记。1966年2月,因代表人民联盟提出《六点纲领》作为解决东巴危机的方案,再被监禁。1969年2月获释后,当选为人民联盟主席。1971年3月25日,同叶海亚·汗总统关于东巴自治问题的谈判破裂。3月26日,他签署并发出电文,宣告孟加拉国独立,这一天成为孟加拉国的独立日。签发独立宣言后旋即被以叛国罪逮捕解往西巴基斯坦。1971年4月,孟加拉国临时政府在印度加尔各答成立,尚在狱中的穆吉布被推举为总统兼武装部最高统帅。同年8月,被巴基斯坦政府判处死刑,但未执行。
孟加拉国成立后,穆吉布回国。1972年1月8日,就任第一任总统。1月12日,宣布废除战时总统制,改内阁制,出任总理。1973年3月,在首次议会选举中获胜,出任总理。1975年1月25日,孟加拉国改行总统制,出任总统兼国防部长。1975年2月24日,以人民联盟为基础成立唯一的全国性政党孟加拉国农工人民联盟,取缔反对党,施行一党统治。建国后,领导孟加拉国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确立了政治经济发展的基本制度。政治上将“民族主义、社会主义、世俗主义、民主”确立为建国四项基本原则,实行议会制政体;确定独立自主和不结盟作为外交政策,奠定了孟加拉国在国际上的独立主权地位,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经济上实行国有化政策,引导孟加拉国走上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1975年8月15日在青年军官发动的军事政变中被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