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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葛学派

/the stoic school/
条目作者王婧

王婧

最后更新 2023-06-13
浏览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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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后期和罗马前期的哲学派别。

英文名称
the stoic school
创立者
芝诺
创立时间
公元前3世纪
代表人物
克里安西斯、克吕西波、西塞罗、爱比克泰德、奥勒留

公元前3世纪早期由基蒂翁的芝诺创立于雅典,因为芝诺在雅典的一个柱廊讲学得名。代表人物包括克里安西斯、克吕西波、西塞罗、爱比克泰德、奥勒留等。斯多葛学派的核心理念是“按照自然而生活”。这里的“自然”本意指物质的宇宙,宇宙是一个有组织的、理性的整体,其中存在有智慧的上帝。宇宙的每一个部分都着眼于整体而行使其职能,一切事物都为整体的利益而努力。斯多葛学派将人类社会纳入“自然”概念之中,认为人是宇宙体系的一个部分,应该与宇宙目的协调行动,在神圣的目的中实现自己的目的。为此,人的行动必须符合理性,才能过上有德性的生活。所以“按照自然而生活”就是按照理性而生活。斯多葛学派还主张,理性为一切人所共有,因此有理性的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种平等是自然造就的。将这种平等观念与人的尊严相联系,斯多葛学派发展出了“世界公民”与“大同国家”的理念:一切有理性的人都是同一父亲的儿女和世界公民,具有同样的权利和职责,受制于同样的法律和理性,应该生活在统一的大同国家之中。在法律思想史上,斯多葛学派是最早提出系统自然法学说的学派,其自然法思想促进了罗马的法学研究,使得希腊哲学与罗马法得以交汇,影响了西方政治法律思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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