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个人中心
机构中心
退出
登录
注册
专业板块
专题板块
大众板块
高级搜索
个人中心
机构中心
退出
高级搜索
登录
注册
总分类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军事学
管理学
艺术学
返回总分类
法学
法学
政治学
社会学
民族学
公安学
首页
. 法学
. 法学
全部分类
全部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军事学
管理学
艺术学
执行学科
分支
全部
全部
1
/
1
见证人
/
eye-witness
/
/
eye-witness
/
依法接受办案机关邀请,到场负责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就此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
米兰达规则
/
rule of Miranda
/
rule of Miranda
见证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又称米兰达警告。
拒绝作证权
/
privilege to refuse to testify
/
privilege to refuse to testify
见证人
公民在法定情况下可以拒绝担任证人或对某些问题拒绝陈述的权利。又称拒证特权。
刑讯逼供
/
extraction of confession by torture
/
extraction of confession by torture
见证人
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等职权的办案人员,在诉讼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使用其他造成受讯(询)问人身心痛苦及精神强制的折磨方法,以逼迫其违背意愿供述或者提供证言的行为。
沉默权
/
right to silence
/
right to silence
见证人
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在接受讯问时所享有的拒不说话的权利。
< 上一页
1
下一页 >